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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媒体关注刑法377A条款废存问题 (1)

2007-10-26 01:40:29  作者:  来源:互联网  阅读 64 

10月23日,新加坡国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新的刑事法典,其中保留了将同性性行为定罪的第377A条款,基于该条款,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属于犯罪,而不论该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还是私密场所。

  与此同时,新刑法中废除了原有的对一些被称为“非自然”性行为的定罪,但这一修改仅对男女异性之间适用。

  关于是否应废除刑法“377A条款”的议题,近日在新加坡国内各方人士中引起了前所未有的激烈辩论,从政府、国会到媒体、民间,人们纷纷公开表达各自观点。一些同性恋者反歧视人士还在国会辩论有关议题之前,分别向总理和国会递交了有许多人参与签名的支持废除“377A条款”的呼吁信。

  尽管将少数人定罪的“377A条款”在新加坡国内“大多数人”的支持下被保留,但据报道,该国议员马炎庆表示,他希望关于这一议题的讨论能继续下去,而不是等到下一次全面检讨刑法的时候,也就是23年后,才重新提出。

 

总理针对377A条文存废:同性恋者越鼓动 保守力量反击越大

 

联合早报 周殊钦
2007-10-24


  李显龙总理昨天参加国会辩论时,对议员激烈争论的同性恋行为是否该合法化的议题一锤定音,表明政府决定保留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中仍把同性恋定为犯罪行为的第377A条文,以维持现状。

  他指出,这场关于同性恋是否该合法化的争论,不会因政府决定废除377A条而休止,也不会让人们因此而达成“快乐共识”,而政府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广泛征询社会大众的意见之后,才决定遵循多数国人的立场加以保留。

  “即使是在几十年前就废除把同性恋定为犯法行为的法律的西方国家,到了今时今日,社会开放之后,同性恋仍是当地一个非常具争议性的课题。”

  李总理强调新加坡基本上仍是个以奉行男婚女嫁、生儿育女为家庭伦理观念的保守社会,而国家一直以来所制定的政策,如组屋新镇的规划等,都是为了加强这个社会价值观,因此立法立场也应当反映这种社会常态。

  他担心一旦废除了377A条,会向社会发出错误的信息,令人以为政府改变了原有的立场,转而认同同性恋行为。

  “这是一个从过去延续至今的现实安排,并非在空白石板上试图设计出一个理想的安排。我们也不是在立法反对同性恋。”

  他也认识到同性恋是自古就有的行为,一小部分国人的性取向同主流社会有差别,也是个不争的事实,而这些人也是能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一分子,因此政府并非有意刁难他们或干涉他们的私生活,以致迫使他们离开,到其他国家生活。

  “但是,同性恋者不应该为社会设定基调。我们也不能把同性恋人群当作如马来族和印度族那样,无论是语言、文化或透过集选区制度在国会中有所代表等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的少数族群来看待。”

  针对请愿者声称377A条违反了宪法所主张的人人平等的精神,李总理表示政府曾就此咨询总检察长的意见,并确定继续保留这项条文,并不违反宪法。

  尽管政府将保留377A条,但由于它表示将不会积极去执行,却遭到同性恋活跃分子诟病,同性恋网站Fridae.com总裁古志耀前天还公开表示这样的模糊立场,令同性恋者无所适从。

  对此,李总理表示不以为然。他指出,社会大众因为各种因素,对于接受同性恋与否,仍存有很大的分歧,而且非常关注这个课题的人也只是少数。他就注意到本地的讲华语社群,包括讲华语的议员,并未深深地卷入这场争论,他们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基本上是不支持也不反对,互不干扰,彼此日子照过。因此,政府也宁可在立法时保持模糊地带,以免激起两方对同性恋课题更激烈的反应。

  他说,同性恋活跃分子已明确表示将在377A条废除之后,进一步向前卫的欧美国家看齐,争取承认同性婚姻及拥有领养孩子等权利,而这将对整体上仍然保守的本地社会造成分化,促使原本不反对同性恋的也开始反对。

  “同性恋活跃分子越是加以鼓动,社会上的保守力量的反击力度就会越大,结果将是适得其反,使得同性恋人群的活动空间缩小了。因此,对于这个课题,我们最好还是让社会慢慢去演变和调整。”

  他举例说,同性恋活跃分子把附上数千个签名的请愿书提交国会的做法,也引起另一些人收集签名,以示反对,而且所收集到的签名更超过1万5000个。多名议员也在过去两天的辩论中,透露许多居民对于政府不废除377A条的决定都表示支持。

  国会已经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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