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长沙的同志酒吧开了眼界
我是个心里藏着极端的人,极端胆大或胆小,极端爱或恨,极端热情或冷漠,极端慷慨或无私……然而,在漫长的为了生命与生活颠沛的日子里,我的极端日已渐夜地消退,笨拙地主动或被动地学习着中庸之道,而且更多地学会了隔岸观火,对于生活之形态种种,保留着浅尝辄止的冷静——一下子想起第一次去GAY吧的情景了。
当时在长沙,还不明确是否存在着这样的所谓圈子。第一次听到“同志”这个称谓,是在热线电话中。是夜与平常无数个夜晚没有不同,慵懒地被铃声驱动着抓起了话筒,用5秒钟的时间清了清喉咙——你好!这里是谈心热线……对面传来一种类似呻吟般的呓语:我要找同志。——没听懂,同志?然后对方迅速地挂断了电话,丢了一句:靠,你是什么主持人啊?竟然连同志都不懂,同志就是同性恋啊!放下电话后把这个轶事讲给同事听,那些见多不怪的家伙们笑,说,再接到这样的电话,可以叫他去酒吧找。我莞尔,遂知道了有所谓的酒吧的存在。
酒吧——曾是我心灵的禁地,因为那里是消费场,是声色犬马的地方,但我并不陌生,我在类似的的士高或KTV里做过服务生。但同志酒吧又将是怎样的情形了呢?心里无限好奇着,是种莫名其妙的吸引。我不愿意聆听任何人的主观描述,也不信任媒体过于偏激的报道,总想亲身实践一下才能品味出什么吧。于是终于在电话交友信箱里认识了一个同志,与他见面,拜托的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带我到传说中的GAY吧去转转。 这个人是个在本地做生意的台湾人,青春不再,瘦得象具骷髅,但衣装时尚而整洁。现在想来当时他定是对我失望至极的吧——我那么土,而且又那么单纯——单纯到见他的目的就是叫他带我去酒吧,这真是件不解风情的事呀。于是推委了几番,还是乘着夜色出了门。
那夜我穿着一件镂空宽松的白色棉线勾针衫,带彩条装饰的黑色长裤,耳朵上还有两只耳钉,想象着自己应该是眩目和糜烂的。跟着他的步子,紧张兮兮地穿过长沙潮湿的街道。那些平素白天看起来破旧质朴的居民楼不知道为什么都变得有些狰狞了,幽暗的深处,更有着下水道里流淌出来般的污浊味道。就这样转着,转得好晕,然后脚步一停,一个小小的门口,他熟练地伸手在门框遮蔽的某处弄了一下——那里本来装了个按铃,他是按了门铃,但在我眼里是那样的神奇啊,不久应声就从楼道里走下来一个少年,跟他嘻嘻哈哈地打招呼,我象小媳妇一样尾随着他们上了楼,普通的居民住宅,推开门,却是个无法普通的世界。 与其说它是个酒吧,不如说就是个同志聚会的窝点——原谅我用窝点这个词来概括它的特点,因为它是不公开的、没什么完整经营理念只有经营概念的私人住宅开辟出来的地方,物尽所能,VCD里什么歌都播放着,班驳的墙壁上挂着些塑料花草做装饰,铁杆桌椅支撑出几个小小平台,桌子边上坐着三三两两的散客。我没留意他们是谁是什么样子,也没分析他们是什么身份,全场都是男人,但都有种隐隐女人般的怨毒寂寞。老板殷勤地过来打招呼,反正化名了的,叫什么都是叫,微胖,透着些狎意的精明。然后有人走来走去,紧身衣服的,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的,那些被唤做阿什么的小弟。我就那样坐着,无言无语,抱着我的菊花茶象抱着某种屏障。后来厅侧的门洞开,我看见有人在里面打麻将,至少两桌,那里面的气氛就是轻松活跃的了,烟雾和啤酒是永远的主题,分不清谁坐了谁的大腿,谁摸了谁的下身。然后猛抬头,一下子竟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晕,竟然是个我曾心生好感的少年,一个舞蹈演员。
初识他的时候只觉得这孩子很是清秀美好,刚十六岁吧,而现在他正热闹地搓着麻将,嘴里叼着烟,烟熏着他的眼睛。他也看到了我,点头以示招呼。 出门前在暗处,我拉过他,傻傻地问,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他满不在乎地笑着说,你怎么来的我就是怎么来的呗。再过几年仍旧与他有联系,我曾给他化名做“蓝星”写过故事的。他已经发胖了,并且当年曾在他身上的儒软清新的气息永远不再,成了浅至无的岁月痕迹。 那夜从这个小酒吧出来后,我拼命地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户外的清新空气,心里压抑得什么似的。不过后来我也尝试过再去这个地方,但怎么也找不到当时的路,那些街道和楼房极其相似,不知道那个暗铃到底藏在哪扇旧木门后。 而我仍旧不死心,我想我就是这样一个讨厌不痛不痒之感的人。通过报纸了解到另一家酒吧的所在,又趁着夜色过去了。这是个公开营业的酒吧了,霓虹灯招牌存在,门口的的士车存在,里面有了装修和各色的客人,全国各地。
仍旧静静地坐在一个角落里,喝菊花茶,看身旁的人们。我知道他们也在看我,但没有人跟我搭讪,除了老板。我看到很多很多女态毕现的人们,腰肢无辜又无拘无束地摆动,他们或者她们挥霍着自己的才色,上演着一出又一出的真假感情戏剧。惊讶地看着他们无比英俊的面孔或吹弹可破的皮肤,心里想得最多的是一个词:造物弄人。而这个酒吧最终覆灭,原址夷为平地。不知道当时鱼群一样聚散的人们,此际又浮沉在哪个天涯。 第一次去水晶吧,便认识了它的主人——其实在印象中,酒吧的经营者始终是胖子,面孔不一样,声音不一样,却总有着相似的笑容言语和体形。但水晶吧里的他不一样,所以酒吧里的氛围也有些不一样。我通常在星期三过去坐坐,有段时间每个星期三都固定去,因为他说过,吧里每到星期三都是生意最不好的时候。那里很清淡,在一栋居民楼的最高层。有一次我象午夜游神一样在街上转到黎明,站在他楼下打电话给他。然后他在楼上,从窗子里把门钥匙丢下来。我开了门,爬到他客房床上去睡觉。醒了就走了,来去匆忙地象风,连招呼都不打一下。突然某天他失意至极,想哭哭不出来。
半夜的时候我赶了过去,房间里正在搞装修,乱七八糟的。两个人喝啤酒,闲聊。酒吧就是他的家,他也是他自己的客人。后来他带着情伤和醉意睡去,我悄悄地合上门离开,那日子,象水一样清。再后来酒吧也关了,客人和随着客人演绎的故事们就消散无踪,我们还见过几次,没什么新意,他也发胖了。 我也在酒吧里上演过放荡形骸的闹剧,但对酒吧来说,这样的闹剧太多太多,根本不复记忆。在大幕布投影前怪声怪气地唱歌,或者在钢管前大跳不脱衣服的艳舞,玩闹过后,叫车回家——常有一种感觉是家也原本不复存在,能去哪里想去哪里都很随意和从容。而酒吧里永远有着淘洗青春的人,就是传说中的MB.更多的时候远远观望,不肯轻易撕去那些神秘的蛊惑也猜疑。偶然一次平行线也有了交织,就象我在《爱我,何必问我性什么?》的故事里写的那样,一个绝色的少年,一个什么也没发生的夜晚。他叫哥,你喝醉了。我说真醉了才好,那就什么都做得出了,呵呵,哈哈哈哈。唯一一次叫了小弟回去过夜的经历,还是说不上是朋友的朋友搞的恶作剧。清晨把钱塞到他的手心里,做路费,他的眼睛是棕色的,与我保持电话联系,直至我手机丢失。
离开长沙,在另外的异地,也偶尔去过GAY吧,绝不刻意。始终放不下什么,也常会觉得索然无味。在武汉的某次,几乎是被朋友的天真好奇胁持般地去了某个小小茶室,然后怂恿着虚荣地签名啊、留言啊——朋友是居心想要测试“肖红袖”的知名度的,结果自然闹了一场笑话。在毫不起眼的外表和经济前提之下,我不是个受人欢迎的客人。但还得卖自己或者时光一个面子,他们发帖子,冠以“全国名飘肖红袖昨晚光临我酒吧”的标题。我得意地笑,得意地笑,笑着笑着,笑容僵硬得嘴角颇有寒意。 又在酒吧,天津或者青岛,每次进去与出来,都乏得象脱了层皮——才知道自己真的不属于那方流光艳敛的天地。行酒令我不会,掷色子也不会,遇到那些人间尤物般的小弟,叫到身边来不知怎么地就只想跟他谈心,伸不出罪恶的狗爪爪了。后来一段时间我还曾想给自己找份营生,开了酒吧什么的聊以度日——可终究有身在世外之感,知道那不是适合自己的东西,纸醉金迷的享受也需要拥有天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