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年代 爱上抽烟的男孩 (1)
我第一次看见那个小孩子时我就知道我会喜欢上他。他站在香港名店街的入口,穿淡蓝色的西装,左耳带一只金色的耳环,大大的眼睛,挺直的鼻子。我走到他的对面,靠在墙上,点燃一支三五,目中无人地吐着烟圈,很痞子的样子,看他。他看见我,笑了,说,"你是J 吧,我是阿飞。"
然后,他的手伸出来,给我,我握住了,很长很大很暖和的一双手,柔软和细腻,如果用一个贴切的词语形容,那是性感。
他的身体很细腻,皮肤是如此的光滑,如缎子般地摊在床上,那是介于黑和黄之间的一种不可言喻的颜色,舒张开来,形成一种让人砰然心动的造型。我和他撞击,汗水在我的腹部和他的背部上黏结交融。 我和他躺在床上很凶地抽烟,三五,他和我都喜欢的牌子。我把烟吐在他的口中,他徐徐地吐出,白色的烟在我的胸膛上流淌。
他的眼睛很大很大,有些杂杂的色彩,睫毛长长地贴在眼皮上,粘着点点的忧伤,我吻上去,润润的,有眼泪从唇边溜走。
地毯上涂满了一节节的烟蒂,我们从床的边缘翻滚到地毯上,厚厚的棉织品载着我们赤裸的身躯,象一片飘浮的云彩。他的手在我的身体的每个角落游弋着,象是一只鱼呀,没有了鳞片,只剩下了柔软的骨和滑润的肉。
那时候天还很黑很黑,我们开了灯,他看我,从每一寸肌肤看起,抬起我的头,然后郑重地说?你很漂亮,你是我一生在寻找的人。"
"是吗?"我很不在意,手中的三五的烟雾袅袅上升,缠绕着我一直平淡如水的心情。我怎么会心动?
我从南方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和蒙蒙吵了一架,狠狠地,我和他都是柔道的业余高手,他扇了我一巴掌,常打篮球,他手的筋骨坚韧无坚不摧,一掌挥过,我的脸上留下了长长的指痕。从眼角横划到嘴角。吵架的原因简单而俗,鸡毛蒜皮,我们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终于我摔了门,穿了拖鞋给他留了一个背影。在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的街头呼了妈妈,她在开会,跟我说话的时候手中还沙沙地翻动着纸页,旁边是老套的会议发言,男声,说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掌声如雷。 "我要回家。我要辞职。"我委屈地说,烟蒂烧到了中指。
有人来抢我的公用电话,他说老婆要生孩子了,他急。我看他急我也急,大汗小水地往下流,我告诉老妈说我又不辞职了,啪挂了电话,留她在电话那头一愣一愣的。那生孩子的人对我感激得痛哭流涕,转身给了一个电话,我远远地听着,耳朵上翘,他说,
"小娟,咱晚上去什么地方吃饭?巴登街?"
我当众呕吐。在充斥着红男绿女的街上呕吐。我的长碎发垂了下来,遮住了我红红的眼。一只手撑在地上,膝盖和水泥地面接触,粘满了灰色的泥。
我回家上网,坐在沙发上抽烟。
网的那边传来那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小时候就这样玩过了,我至今只和别人讨论尼采。从不和人说我的底细,可是我现在饶有兴趣地给他我的全手资料,甚至底裤的牌子,象一只被失恋深深打击的小灰熊在舔拭掌上的伤口。
Are you handsome?
我沉鱼落雁我长得象赵本山。
他说那他就是赵丽蓉倾国倾城。
后来那边名字过来了,说他真名叫阿飞,在沪学美术的学生,比我还大两岁,问我的学历。
我的大学毕业证就在手边,那个著名的大学让我辞工之后找工如履平地,可是我告诉他,我最高的学历是幼儿园,我当过班长,管过一帮不听话的小朋友。 上了一次当了,阅人无数,我的蒙蒙张着他美丽倾城的眼睛说爱我,我心里也知道王菲说越是美丽的东西越不可碰,但是我还是心甘情愿地投入他的怀抱,从而除了在篮球场上的跌撞以外,我们还加多了房间里面时时刻刻的过招,黑虎掏心白鹤亮翅及无招胜有招。我和蒙蒙都是做1,精力充沛的那种,偏偏喜欢的人从不做0,大家谁都不肯就范。越是不肯退让越是爱得天翻地覆,从而两人也打得地动山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