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的别墅 (3)
2008-05-28 17:38:24 作者:聊天的BOY 来源:互联网 已阅读 20131 次
我的老家在南京。我这人性格随和,喜欢音乐和上网。对于我的老师来说,我是个曾令他们万分头疼的学生,考试作弊,抽烟,溜冰。而对于一些象苍蝇般的女生而言,我是个不打折扣的帅哥,英俊聪明,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故装清高,然而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乐于助人地好哥们。写作并不是我最终的爱好,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做事全凭热情,无疑都是一些三分钟热度的想法,只不过写作这个热度可能长了点。我想,喜欢写作可能是想把自己和一些庸俗的笨蛋区分开来最好的办法,铺开软绵绵的稿纸,往钢笔里灌注各种不同颜色的心情,再和火一般的激情,梦一样的幻想通上电。在文字里,毫不吝啬地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公布于众,撕下虚伪的面具,努力寻找最富有生动性的词汇,忘记疲劳,摆脱痛苦,做梦,幻想,带着一支便宜的钢笔和卓越的智慧。是的,就这点就足够了。飞翔于最美丽的文字,句句字字令你彻骨疼痛,让所有漂亮的年轻人在这肮脏混沌的城市里,在平淡无望的生活中彻底疯狂。允吸着甜蜜的汁液,擦出爱情的火花,让自己的身体产生最剧烈的化学变化。学会幻想,学会遗忘,学会疯狂。
我深爱自己的灵魂。我痛恨自己的灵魂。
我是个忠诚的佛教徒。我对老天能赐予我这样一张脸蛋而深感自豪,还有我身边的朋友,亲人。他们都是一些漂亮有钱的问题青年,抽烟、打架、乐此不疲地交流性爱带来的快感,前奏的种种奥秘,他们其中有一部分是同性恋,思想放荡前卫,大胆又不失稳重。我喜欢我的朋友,他们和我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同样重要,任何一个人的离去都会使我觉得不自在。
我的生理和女人的月经一样富有规律性。每周三晚上准时遗精,翌日清晨醒来的头件大事就是发现自己裤子变得湿润,翻箱倒柜地开始找干净的内裤。当然这一切极富规律性的生理钟在我有了一次次的性接触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有严重的内衣恋,每次出门旅行之前来到超市我首当其选的就是内衣专柜,而且专挑贵的购买。我喜欢白色纯棉的平角式内裤,那样不至于在爬山登楼梯的时候走光。很多男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身体一旦出了汗,下身的短裤便会随着身体的潮湿而愈加明显,所以选择平角的好处恐怕就在于此。
在读职校时,我的英俊聪慧一次次地展示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我喜欢被人注视。每天清晨当我推着心爱的跑车迈入学校的大门,总能感觉到身后有一双双眼睛注视着我。其中有不少是带着嫉妒的。有一次我因为抢走了外校的一朵校花最终却遭到了成群外校男生的殴打。我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男孩,经过几次皮肉之苦后,我放弃了那朵野花。听说她后来又在大学里找了一个猛男,这个下贱地婊子。现在她在瑞虹房地产做售楼,相信凭着她的本事一定能做出很好的业绩。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了这家小型理发店做工,在我终于意识到这样一份低级,服侍人的工作是在浪费我的青春年华,糟蹋我的英俊聪慧后,我辞去了那份吃不饱饿不死的工作,在反复思虑之后我选择了暂时写小说这个自由职业。凭着晶晶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我也曾在一些小报上刊登过几次文章,最长的一篇是在几个月前写的小说,最后发表在了一本在上海销量不好的广州杂志上。
我的妈妈是个长相漂亮,思想超前的知识女性。她是公司里销售部经理,每个周末晚上,妈妈总是带着我出去吃饭应酬,在我坚决要离开家里搬去女朋友晶晶那里住的时候,她二话没说给了我点钱,我高兴地在她脸上留下一个很深的吻。“男孩子长大了是该到外面闯闯了。”这是她最常说的一句话。
理发店里依旧空空荡荡没什么生意,这使我怀疑起了老板是拿什么交付每月为数不少的房租。在一帮老头老太剪完头发后,理发店又恢复了长有的宁静。
店门被推开,晶晶带着她的同学李伟一起走了进来。李伟永远带着自信迷人的微笑,他穿着白蓝相间的运动装,手里还拿着一大包东西。
“你们去买什么东西了呢?”“就两件衣服,让你陪我去你又没空,下星期我们团里要挑两个女孩去外地拍摄外景,我当然要打扮得漂亮点去和他们竞争啦,要知道这次机会来之不易。”
我开始在我最喜欢的公主头上抹上洗发水,随着一阵不酥不痒的揉搓中我又和李伟开始攀谈。
“你一直呆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办法,这样的活总不适合你来干。”
“那你说我适应做什么?”我知道自己除了做一些简单的吹风之外也没别的什么太大的本事。“你可以拜一个好点的师傅,或者索性离开这里。我们年轻总能找到适应自己的地方。”我发现英俊的李伟每一句话总能触动我的什么神经,上次在肯德基他谈到了对学校的想法,现在又说到了人生和工作。在一旁的晶晶也加油添醋,口口声声说李伟讲得有道理。
就这样,我辞去了理发店的工作。现在呆在家里做公主的家庭主男,写写心情故事,看看电视,生活得也颇为有姿有色。我很清楚象我这样不学无术的人没有未来,在经后的人生道路上可能随时都有困难、死亡的出现。然而生命苦短,我不求未来,只想把眼光停留在脚下,快乐堕落,不用工作。我只想飞翔,离开这个自私的社会,哪怕等待我的将是地狱。
铺开稿纸,唱机里反反复复地放着张惠妹的歌,捏着一些回忆的零星碎片,踌躇莫展。感觉头疼,死亡,阴暗腐烂,颓靡腐败。这就是我眼中的社会,尽管我的小说也许永远都不会被列为铅字,但我依旧要让自己的灵魂处于崩溃与现实的边缘,写出最真实的感受,在美丽的文字里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被囚禁的永远都是最为无辜的文字。
我不知道自己手里的长篇还能写几章,仰或根本无法完成。太多的想法有时会象便密般阻塞灵感通道,越是心急往往写不出一个漂亮的字眼。给自己准备了一连串的漂亮笔名,努力遐想着小说里的人物是应该是年轻、漂亮、是社会上的寄生虫。他们同样对社会抱有绝望地态度,深爱着自己的身体同时又痛恨自己的灵魂。他们处于极度矛盾的生活状态之中,自私胆小,懦弱怕事。
在我巨大的写字桌前放着一些可口的零食和果冻,还有新买来的CD,凌乱的稿纸,那里实足就象是一个垃圾场。下午三点半,我从晶晶的钱夹里抽出几张人民币,来到附近的超市买一些干净的蔬菜,晚上六点前准时做好饭菜。我喜欢现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有时候我一个人在家同样是孤独的。卧室里的电视机十五个小时不停歇地工作,借两张VCD影碟,可满脑子里都是晶晶的身体。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这个比我大三岁的漂亮女孩。她的身世,她的故事,还有她软滑得象冰淇淋的身体是我写作最好的动力,最刺激灵感的刺激物。还有,她身边漂亮的李伟,他高大伟岸的身体象一堵不透风地墙,抵挡着外来的疾病,暴力,自私,嫉妒。我无法想象晶晶躺在他舒适的身体里撒娇时的样子:同样,我也无法想象李伟容忍别的女人躺在他的身体里。
不久之后,我爱上了两个人。我竟能在喜欢上一个男人的同时和另一个女人做爱。在两个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同时出现时我竟然不能感觉出自己真实的性别。晶晶柔软的嘴唇,李伟有力的臂膀,在黑暗里我把晶晶扔上柔韧无比的大床,在厕所间里,李伟让我坐在他的胯上。即便这是双性恋的倾向,可是生活赋予我的就是这样的灵魂,时而忧伤,时而快乐。我,晶晶,李伟,三个人永远都陷在了青春的迷宫里,徘徊,迷茫,尖叫,疯狂。
我躺在席梦思上想着,转身抱住我身边的公主。显然她也已经醒了。我把脸深埋在她的胸前,能感觉一阵阵惊魂地浮动。一双夺人心魄的手缓缓地进入了我的身体,我无力地看着她漂亮脸蛋,没有反抗,没有拥抱,我只是茫然地看着她,可是她的确用那种让我无法呼吸地方式让我开始呻吟,不规则的摩擦,象吃了摇头丸一般让我魂飞魄散。
晶晶,爱我,请你爱我。
我的身体和灵魂分别属于两个人,现在我的身体在晶晶灵活的手指上开始复苏,灵魂在漫无止进地飞翔中只属于李伟。他的嘴唇,臂膀,身体。让我飞翔,飞向地狱。
我深爱自己的灵魂。我痛恨自己的灵魂。
我是个忠诚的佛教徒。我对老天能赐予我这样一张脸蛋而深感自豪,还有我身边的朋友,亲人。他们都是一些漂亮有钱的问题青年,抽烟、打架、乐此不疲地交流性爱带来的快感,前奏的种种奥秘,他们其中有一部分是同性恋,思想放荡前卫,大胆又不失稳重。我喜欢我的朋友,他们和我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同样重要,任何一个人的离去都会使我觉得不自在。
我的生理和女人的月经一样富有规律性。每周三晚上准时遗精,翌日清晨醒来的头件大事就是发现自己裤子变得湿润,翻箱倒柜地开始找干净的内裤。当然这一切极富规律性的生理钟在我有了一次次的性接触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有严重的内衣恋,每次出门旅行之前来到超市我首当其选的就是内衣专柜,而且专挑贵的购买。我喜欢白色纯棉的平角式内裤,那样不至于在爬山登楼梯的时候走光。很多男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身体一旦出了汗,下身的短裤便会随着身体的潮湿而愈加明显,所以选择平角的好处恐怕就在于此。
在读职校时,我的英俊聪慧一次次地展示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我喜欢被人注视。每天清晨当我推着心爱的跑车迈入学校的大门,总能感觉到身后有一双双眼睛注视着我。其中有不少是带着嫉妒的。有一次我因为抢走了外校的一朵校花最终却遭到了成群外校男生的殴打。我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男孩,经过几次皮肉之苦后,我放弃了那朵野花。听说她后来又在大学里找了一个猛男,这个下贱地婊子。现在她在瑞虹房地产做售楼,相信凭着她的本事一定能做出很好的业绩。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了这家小型理发店做工,在我终于意识到这样一份低级,服侍人的工作是在浪费我的青春年华,糟蹋我的英俊聪慧后,我辞去了那份吃不饱饿不死的工作,在反复思虑之后我选择了暂时写小说这个自由职业。凭着晶晶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我也曾在一些小报上刊登过几次文章,最长的一篇是在几个月前写的小说,最后发表在了一本在上海销量不好的广州杂志上。
我的妈妈是个长相漂亮,思想超前的知识女性。她是公司里销售部经理,每个周末晚上,妈妈总是带着我出去吃饭应酬,在我坚决要离开家里搬去女朋友晶晶那里住的时候,她二话没说给了我点钱,我高兴地在她脸上留下一个很深的吻。“男孩子长大了是该到外面闯闯了。”这是她最常说的一句话。
理发店里依旧空空荡荡没什么生意,这使我怀疑起了老板是拿什么交付每月为数不少的房租。在一帮老头老太剪完头发后,理发店又恢复了长有的宁静。
店门被推开,晶晶带着她的同学李伟一起走了进来。李伟永远带着自信迷人的微笑,他穿着白蓝相间的运动装,手里还拿着一大包东西。
“你们去买什么东西了呢?”“就两件衣服,让你陪我去你又没空,下星期我们团里要挑两个女孩去外地拍摄外景,我当然要打扮得漂亮点去和他们竞争啦,要知道这次机会来之不易。”
我开始在我最喜欢的公主头上抹上洗发水,随着一阵不酥不痒的揉搓中我又和李伟开始攀谈。
“你一直呆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办法,这样的活总不适合你来干。”
“那你说我适应做什么?”我知道自己除了做一些简单的吹风之外也没别的什么太大的本事。“你可以拜一个好点的师傅,或者索性离开这里。我们年轻总能找到适应自己的地方。”我发现英俊的李伟每一句话总能触动我的什么神经,上次在肯德基他谈到了对学校的想法,现在又说到了人生和工作。在一旁的晶晶也加油添醋,口口声声说李伟讲得有道理。
就这样,我辞去了理发店的工作。现在呆在家里做公主的家庭主男,写写心情故事,看看电视,生活得也颇为有姿有色。我很清楚象我这样不学无术的人没有未来,在经后的人生道路上可能随时都有困难、死亡的出现。然而生命苦短,我不求未来,只想把眼光停留在脚下,快乐堕落,不用工作。我只想飞翔,离开这个自私的社会,哪怕等待我的将是地狱。
铺开稿纸,唱机里反反复复地放着张惠妹的歌,捏着一些回忆的零星碎片,踌躇莫展。感觉头疼,死亡,阴暗腐烂,颓靡腐败。这就是我眼中的社会,尽管我的小说也许永远都不会被列为铅字,但我依旧要让自己的灵魂处于崩溃与现实的边缘,写出最真实的感受,在美丽的文字里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被囚禁的永远都是最为无辜的文字。
我不知道自己手里的长篇还能写几章,仰或根本无法完成。太多的想法有时会象便密般阻塞灵感通道,越是心急往往写不出一个漂亮的字眼。给自己准备了一连串的漂亮笔名,努力遐想着小说里的人物是应该是年轻、漂亮、是社会上的寄生虫。他们同样对社会抱有绝望地态度,深爱着自己的身体同时又痛恨自己的灵魂。他们处于极度矛盾的生活状态之中,自私胆小,懦弱怕事。
在我巨大的写字桌前放着一些可口的零食和果冻,还有新买来的CD,凌乱的稿纸,那里实足就象是一个垃圾场。下午三点半,我从晶晶的钱夹里抽出几张人民币,来到附近的超市买一些干净的蔬菜,晚上六点前准时做好饭菜。我喜欢现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有时候我一个人在家同样是孤独的。卧室里的电视机十五个小时不停歇地工作,借两张VCD影碟,可满脑子里都是晶晶的身体。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这个比我大三岁的漂亮女孩。她的身世,她的故事,还有她软滑得象冰淇淋的身体是我写作最好的动力,最刺激灵感的刺激物。还有,她身边漂亮的李伟,他高大伟岸的身体象一堵不透风地墙,抵挡着外来的疾病,暴力,自私,嫉妒。我无法想象晶晶躺在他舒适的身体里撒娇时的样子:同样,我也无法想象李伟容忍别的女人躺在他的身体里。
不久之后,我爱上了两个人。我竟能在喜欢上一个男人的同时和另一个女人做爱。在两个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同时出现时我竟然不能感觉出自己真实的性别。晶晶柔软的嘴唇,李伟有力的臂膀,在黑暗里我把晶晶扔上柔韧无比的大床,在厕所间里,李伟让我坐在他的胯上。即便这是双性恋的倾向,可是生活赋予我的就是这样的灵魂,时而忧伤,时而快乐。我,晶晶,李伟,三个人永远都陷在了青春的迷宫里,徘徊,迷茫,尖叫,疯狂。
我躺在席梦思上想着,转身抱住我身边的公主。显然她也已经醒了。我把脸深埋在她的胸前,能感觉一阵阵惊魂地浮动。一双夺人心魄的手缓缓地进入了我的身体,我无力地看着她漂亮脸蛋,没有反抗,没有拥抱,我只是茫然地看着她,可是她的确用那种让我无法呼吸地方式让我开始呻吟,不规则的摩擦,象吃了摇头丸一般让我魂飞魄散。
晶晶,爱我,请你爱我。
我的身体和灵魂分别属于两个人,现在我的身体在晶晶灵活的手指上开始复苏,灵魂在漫无止进地飞翔中只属于李伟。他的嘴唇,臂膀,身体。让我飞翔,飞向地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