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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一段尘封往事,被遗忘的时光 (1)

2007-10-04 15:19:07  作者:西单四少  来源:淡蓝  已阅读  209 

  2月5日
    
    
     时间:已经是第3天
     接的电话:11个
     他来的电话:0
     见他的时间:0
     想他的时间:10个小时
     抽烟数量:30根
     眼泪:比昨天少(部分是烟熏的)
     吃饭:少许
     外出时间:1小时
     回想到的片段:“第一次握你的手,指间传来你的温柔。”
    
     这几天的记忆是零乱无序的,有一段没一段的出现。我想难过着难过着就会习惯了,等到习惯了,我的忘却日记就会写完,就象往波罗的海扔一块石子一样,他会随我的健忘沉到海底。
     那一天,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餐厅用的餐。第一次和他单独出去,记得天气很冷,我的心却是火热的。白天忙了很长时间,挑餐馆,定桌子,洗车。晚餐是很愉快的。烛光暖暖的,映在他的脸上。
     我们聊的话题很平常。他不是很能吃,我喜欢。到那时为止,我只是他的同事,而且我一直以为他的出现是上苍的安排。因为在上一年的圣诞节,我默默地祈祷过,就算让我折寿几年,我也愿开始一直没有开始的爱情。
    每次想起他的时候,都会有音乐的感觉。好像音符就会随着他的出现在我的记忆中燃烧。我忘了那天餐馆是不是人很多,也忘了我们聊过些什么。只记得我对面坐着这么一个可爱的男孩,一个有着大眼睛,温文尔雅的英俊的男孩,一个一直在笑笑的有着洁白牙齿的男孩。他当时只有23岁吧。
    吃完饭出来,还比较早。但是冬天的夜晚在这个城市降临很快。我还没有牵过他的手呢,我在为他披上外衣的时候想。很久没有牵过人的手了,是什么时候?忘了,我在门口的时候想。随手点一根烟,眯起眼。上车,他说很冷。还是笑笑的。为什么他在我的记忆中总是在笑?也许我最首先爱上的是他的笑容和牙齿。我将空调打到最大。
    我没有问他去哪里,我也不知道想去哪里。我一直以为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我一直以为没有爱上他,但是我记得那天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像在飞。我的Benz在夜里静静地,快乐地滑过。窗外的景色很美。我记得在一个路口停住,他侧面的剪影和远处的霓虹重合。我难道一开始就这么爱他?我不知道。
     “你平常听什么音乐?”
     “哦,音乐。”我在高速路上换到五档。腾出手,伸进格子里。没有触到音乐CD,触到了,他的手。他当时还很白净的手,那只日後抚摸我发丝的手,那日后为我挡住风霜的手,那只捧起我的脸的手,那只在非洲和我挥别的手。其实,不需要音乐。我没有看他,他一定在笑,我可以想象他的嘴角。我好像听见音乐,因为指间传过来温柔。那是第一次握他的手,只有几秒钟。
    
    2月6日
    
    
     时间:已经是第4天
     状态:记忆格式化中……
     抽烟数量:20根
     清醒时间:5个小时(红酒过量)
     想到的人:我亲爱的瑞Ryan、嘉敏Mendy、Chris
     运动:强迫自己做了50个Push-up
     户外时间:0
     回想到的片段:The best way to take over a city where you are not native is to fall in love there. -----the Untouchable
    今天好像比昨天好了,逼迫自己吃了些食物,就势喝了很多红酒。酒醒了,冲个澡,站在镜子面前,好像认不出自己。诺大的房子里面除了阳光就是他的影子。我盯著镜子里面自己的眼睛,问,欧阳烨,你的昨天在哪里?我将头发向后拢,自己的额还是光鲜健康的。但瑞最喜欢的我的下颌已经密密麻麻爬满了胡子。我往后站了站,有一种冲动,想从镜子里面穿过去,回到若干年前,那个初初踏上北欧土地的我,那个少年意气风发的我。
    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是瑞典的首都-斯德哥尔摩,3年前我从北京乘坐10个小时的飞机来到这里,那时我28岁。当时,欧洲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我本科一毕业就分到了北京的一个大进出口公司工作,不到两年的时间,我就派往伦敦留学,进的是伦敦一等一的学府:London Business School。学成回国,分管欧洲事务。当时的我,虽然每天忙得四脚朝天,却也乐得无牵无挂。上网、保龄、洗脚、瞎混在北京。我一向就不认为是个能对感情百分百投入的主儿,我太能保护自己。工作是我生存的基本,也是我麻痹自己欲望的工具。谈过三次恋爱(很不幸其中一次是女人,让我的小弟弟从此对女人深恶痛绝,还差点残遭强奸。)
    总公司近年发展很快,欧洲的业务扩展很迅速,我每年基本上有2个月在世界各地跑。4年前,公司在西班牙和希腊扩大投资,考虑到北欧的引资政策和税收便利条件,考察决定在瑞典设立分公司,将原先伦敦的部分主营业务转移到斯德哥尔摩,同时进行避税运作。设立公司的时候,公司的主管是一个老朽经理,不但和老外打交道洋相百出,而且不到一年的时间,差不多全家三姑四姨举家赴瑞。总公司幸好及时察觉将该人“押回法办”,我也就在总裁的推荐下接下了北欧业务经理的令旗。虽然在英国呆了两年,但是那里的居住条件和北欧比较起来还是略逊一筹。公司坐落在北斯德哥尔摩的海边。斯市由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小岛组成,绿树成荫,整洁干净。这里的民风非常质朴,但是却开放到同志们可以自由通婚。我的办公室在市中心,是一栋写字楼的一层,对面就是有名的诺贝尔奖颁奖的蓝房子。刚来的几个月,我不得不住在办公室其中的一间。因为原来那个老总的公寓品位我是在觉得做呕。当务之急,是赶在欧洲人休假之前将百废待兴的摊子收拾起来,及时招募人员,联系律师、银行,开展业务,打通当地有关关节。到达斯市的第一个星期,我就在当地的报纸上招兵买马。聘人倒是还顺利,一个瑞典小伙子,Master in Marketing,说话干脆利落,金发碧眼,人也帅气,而且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让我惊讶不已。后来才知道,他在北语学了两年,不但语言有成,而且带回来一个老公。他毫不避讳,说自己和一个中国男人成了家。我当时偷想,如果当时老朽在,看见我录用他,非得掐死我不可。OK,冲着他的爽快直接,( 同时支持同志弱势力) 年薪30万克朗聘用!别的人嘛,有一个上海女孩也挺人注目的,在斯德哥尔摩商学院财经系毕业,年纪轻轻,气质了得。她叫窦嘉敏,但她管自己叫洋名 Mendy,上海女人的抠门计较我一向不齿,但生意还生意,我也缺一个精明的理财助手,21万雇佣。这样,加上总公司派来的一个“监督员( 人事部经理老婆的表弟) ”,一个简单的班子也就建起来了。车子是我亲自去挑的,一辆墨兰色的Benz230;apartment也已购置好,在靠海的Oepilongsen区 ( 暂时没有钱购置house,但当时想是迟早的事) 。10天半个月下来,没有一天是晚上2点以前睡的。后勤处理好,欧洲人也陆陆续续上班了。少不了的PR拜访,瑞典大公司、大客户;中国大使馆、瑞典政府部门……这些都是以后业务发展的保障,一个都不能少。
    忙忙登登的,两个月过去了。我很少有感到寂寞的时候,平常加完班就9点多,开着车从市区经过,看到满街的灯火,想想我的将来,一种充实和成就感油然而生。公司旁边是一家很大的电影院和一个叫Nyhave的酒吧,嘉敏,Chris和我是那里的常客。嘉敏一直嚷嚷着要见Chris的中国老公,Chris答应圣诞节一块出来聚聚。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我会觉得些许的无聊。夏秋的北欧特别美,从家里散步10分钟就到了海边,我会找一块石头坐下来,点上烟,打发一段时光。我很喜欢运动,黄昏时候在海边的林荫道上跑一跑也是不错的消遣。
    那一段日子也许是我在过去几年中最开心、最无牵绊的时光。我和我的梦想在波罗的海边自由自在地放逐。转眼到了10月底,总公司派一个考察组进行业务考察,最后一站是瑞典。我这个总经理自然不敢怠慢,一切服务全部要找最好的。嘉敏平常认识的人很多,加上人漂亮、活泼,三两个电话就搞定。酒店定在斯市最豪华的 Englandotil;翻译、导游、司机3位一体,好像是嘉敏在斯德哥尔摩商学院的同学,也是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固定的工作。嘉敏联系了好几天,就是找不到他人。我最后劝她找别人,不要拖。她坚持这个人一定要用用,也算帮帮老同学。最后一天一大早,我刚进门,嘉敏冲着我微微一笑,“老板,你要的人我带来了。”
     掐灭一根烟,看看窗外,已经是5点多了,金色的太阳在窗外的海面徜徉。我放下手提电脑,在地板上躺下。如果嘉敏那一次听我的话,找了别人又会怎么样呢?嘉敏到底是上帝赐给我的祝福还是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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